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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03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及《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现将潮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与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金租”)的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我行于2024年11月25日与珠江金租签订协议,向其发放同业借款1笔,金额3亿元,年利率为2.20%,借款期限为2024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5日。

      珠江金租由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全资设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为我行控股股东,珠江金租是我行控股股东控制的法人,故珠江金租是我行的关联方。与珠江金租该笔交易金额达到上季度末资本净额1%以上,属于重大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珠江金租于2014年6月5日正式获得原中国银监会的筹建批复,并于12月9日获得原广东银监局的开业批复,12月11日取得营业执照。珠江金租是自2014年3月颁布新《金融租赁管理办法》以来,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筹建的第一家全国性金融租赁公司,是全国首家由农商银行控股的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也是广东省首家由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

      珠江金租由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全资设立,首期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并于2021年12月增加至15亿元;法定代表人陈小燕,珠江金租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汇通二街2号2808、2809房,因经营需要,珠江金租办公地点设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23楼。

      珠江金租业务范围如下: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定价政策

      我行与珠江金租开展同业业务参考一年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1.93%,同时根据同业市场报价情况进行定价。本次交易年利率为2.20%,具备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本次向珠江金租发放同业借款金额为3亿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7%。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我行与珠江金租的授信余额为3亿元,占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7%;本次关联交易发生后,我行与珠江金租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为3亿元,占我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7%。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的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监管规定。

      五、行办会、党委会、关联交易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意见或决议情况

      我行与珠江金租开展同业合作的事项均经行办会、党委会、关联交易控制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我行与珠江金租开展同业合作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合作事项公平、合理,暂没有发现有损害我行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规定,同意《与珠江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同业合作事项》的议案。